关于推选第十届湖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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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6-09-03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学术治理体系,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根据校学术委员会期满换届的规定,现启动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工作。

根据《湖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新一届校学术委员会经民主推荐产生。委员应由不同学科、专业的教授及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其中,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的委员,不超过委员总人数的1/4;不担任学校及职能部门党政领导职务、学院主要负责人的教授,不少于委员总人数的1/2。

本次校学术委员会换届,学院层面(学科性学院、区域与国别研究院、曼城联合学院),每个学院可推荐1-2名候选委员;学校及职能部门层面,由上一届委员会研究推荐候选委员。

各学院请依据《湖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做好候选人民主推荐工作,于2026年9月15日(周二)下午5点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1)和《候选人汇总表》(见附件2)以电子表单形式上传,附件1扫描件插入附件2,均无需提交纸质稿。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