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要点(201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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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4-09

面对国家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新形势,抓住湖北高校“双一流”建设新机遇,实现学校“提质进位百强”奋斗目标新突破,必须全面深化以体制机制为突破口的改革,形成学校建设发展可持续的强大动力。

一、加大人事管理与分配制度改革力度

人事管理和分配制度是学校发展的关键。按照进人、晋级、考核、分配的逻辑,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队伍的积极性,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

1.建立科学、高效、规范的教师队伍岗位设置、考核评价、聘用流转及管理调控等体制机制,改进和创新编制管理,防范人事不符、人浮于事、职责不清。

2.修订《湖北大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湖北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及聘任实施办法》等文件,全方位提升教师招聘、职称晋升、硕博导师岗位聘任标准以及国内外研修、新进教师观察期、教师聘期等考核标准。

3.建立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新机制。修订或制订《湖北大学人才引进和支持办法》、《湖北大学特聘、荣誉、客座教授聘任与管理办法》,建立学校人才工作例会制度,设立高层次人才专项资金,保障高端人才招募、甄选、聘用、服务、管理工作高效有序。

4.建立和实施学科群、学位授权点负责人和学术带头人等责任和荣誉制度,促进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5.核定部门(单位)管理、非教师专技和工勤人员编制,实行职员制、聘用制等相应改革。

6.遵循贡献与收入相匹配原则,统筹推进分配制度改革。修订《湖北大学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建立教师兼职或离岗从事社会服务、成果转化的合法收益机制。对学校发展做出重要、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专门绩效奖励。

二、建立学科建设融合、联动新机制

学科建设既要立足当前、更要着眼长远,还要遵循内在规律。迫切需要梳理现有基础、突出时代特点和战略需要,紧紧围绕新一轮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评估以及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动态调整窗口期,突出特色,彰显优势,建立和实施灵活、融合、联动发展制度机制。

7.抓住机遇转型升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比较优势、打造品牌。建立新一轮重点学科遴选与建设培育机制,确保一流建设目标学科优先发展,鼓励分类发展。

8.建立学科群或学科集群建设与运行新模式。着眼有利于激发内生活力、有望于培育新增点,构建大文科、大社科、大理科、大工科等学科群,关注大生科、大数据、大健康以及新工科、新师范等灵活、关联、协同的学科集群或平台。坚持目标与绩效导向,发挥综合交叉优势,促进融通、互促、共赢学科建设新格局的形成,建设和培育若干学科高峰集群和特色领域。

9.建立学科专业学术团队建设新机制。坚持内涵发展、有序发展,分层分类,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口径若干稳定方向为基本框架遴选一批重点学科(方向)团队,实行团队负责人制,赋予学术团队在资源、经费、人员聘用与管理等方面充分的学术治理权限。

三、创新科研工作体制机制

科研体制机制改革的目标是激活学术和科研生产力,关键是提高科研队伍整体研究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学校科研工作量的增加和质的提升。

10.坚持鼓励、服务、奖励和表彰重大项目和重要产出,修订《湖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建立科学有效的科研激励机制,重点奖励国家级课题、高显示度和标志性成果,以及国家级科研平台(智库)。

11.改进和完善科研平台建设布局结构和体系。厘清布局关系,汇聚校内力量、协同社会资源,构建类型丰富、层次多样、特色鲜明的科研平台体系。重点培育国家级平台(智库),大力规范省部级平台(智库)的建设、运行与绩效管理。

12.设立对接重大学术问题、服务重大战略的实体化专门科研机构和编制,推行多元化的科研团队建设模式,重视青年科研人才成长环境和制度建设。

13.建立产学研用有机衔接的科研工作新机制。鼓励、引导科研成果转化,增强服务湖北发展力度,实施“一厅一学院、一市一团队、一县一项目”方略。

14.健全和创新学术评价与教师科研考核体系。探索实施不同类型、不同层级专任教师的科研管理与考核模式。

四、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积极应对新高考时代,有效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和“本硕博十年树人计划”,改革教育教学模式,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15.完善和规范教学管理,面对高考改革新形势,坚持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基本方向,修订并适时实施新版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学籍以及毕业审核管理。

16.实行学院(系)分类管理、分类发展政策,启动实施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大类宽口径招生注册和专业方向差别化、人才成长个性化相关联、衔接的培养机制改革。

17.实施专业预警、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实行按生师比、承载力以及社会需求联动,调整专业年度招生结构和总数。

18.创新和优化人才培养模式。坚持人才培养定位、理念、特点系统化,完善和实施“一流本科教育”、“本硕博十年树人计划”制度设计,建立宽口径高素质人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以及高端应用人才培养的联动协同关系。

19.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精简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评价体系与绩效激励新机制。加强实践教学和创新教育,减少课堂教学课程、时数,鼓励教师引导和支持学生自主学习、创新实践。

20.建立和完善教学团队、基层教学组织。加强对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纪律管理。建立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培育制度。

21.建立和完善本科生、研究生教学优秀奖、教学成果奖等教学奖励制度,激励教师投入教学、创新教学、教研融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荣誉感和使命感。

五、强化开放办学,提升国际化水平

开放办学程度和国际化水平是“双一流”建设的重要维度,对标外部有关规定和评估指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办学开放度,全面提高国际影响力。

22.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开放办学维度,建立积极争取和利用国际、国内资源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发展、队伍建设的有效机制。构建校、院两级负责的涉外事务归口管理和目标任务实现机制。

23.大力提高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国际化标准要求,打通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的各个“堵点”。

24.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国际化。实施来华留学吸引力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工程,提升教师双语或全外语教学能力,支持双语或全外语教学课程开发。

25.融入社会,校地合作,探索建立“大学+城市”发展共同体创新模式,有效对接和服务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

六、全面推进后勤保障与资产经营体制改革

以厘清权责、优化模式,盘活存量、汇聚资源,扩展空间、提升能力为重点全面推进保障服务和资产经营改革。

26.改革后勤保障管理与服务模式,有序推进物业管理社会化、商业资产市场化进程,探索生活服务保障的学校与社区共建共享模式。

27.构建教学、科研、行政公共服务保障“大后勤”体系,理顺教学、科研、公共设施等管理、维护、使用体制,建立公共服务快速反应机制和便捷服务平台。

28.建立现有土地、场地等存量资源潜力的发掘利用机制。优化校园空间利用,盘活闲置资产、改造不良校产。探索利用多种新模式拓展办学资源,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途径。

29.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与使用分离、服务与经营分类。实行全成本核算,盘活资产,提升资产经营品位和效益。

30.运用和发挥好学校无形资产作用,建立和强化无形资产管理利用体制机制。

31.规范和创新教育发展基金吸纳、管理、增值模式,引导、激励校友和社会捐赠意向由奖学助学为主向基础设施和学科专业建设转移。

七、稳步推进机构设置与校院关系改革

精简和优化管理部门(单位),提升学院和部门(单位)间运行效率、质量和协调性,激发整体办学积极性、主动性。

32.适应国家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趋势,根据现代大学基本架构,调整、优化学校二级机构设置和职能,控制人员总量,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服务质量。

33.强化院(系)办学职能和主动性,扩大院(系)办学自主权,建立实施以院(系)为主体、分类考核的扁平化管理模式,通过教授治院、预算改革、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方式,减少学校行政对院(系)核心工作干预度。

34.推进附属教育机构办学体制改革,强化监管主体责任,建立有效管控体制,理顺学校与附属教育机构关系,积极支持附属教育机构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融合发展。

八、改进和加强改革实施的保障机制

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多方参与是学校内部治理的基本结构和推进改革实施的保障力量。

35.强化改革发展的政治保障。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改革任务顶层设计以及具体改革方案必须坚持党委的全面领导和党委常委会的集体研究决策。

36.夯实改革推进工作组织保障。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改革推进机制,建立改革任务督导与评议、考核机制。

37.强化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改革工作规章制度,优化设置教授委员会、预算与资产管理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咨询、评议、考核等组织体系。

38.以生为本、全员育人,构建有利于学生成长成才的“大思政”、“大学工”体系。建立学生工作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和岗位流转机制。建立各级优秀后备干部培养机制。

39.建立管理创新和上级教育改革专项政策反应与转化监测机制,强化责任监察。

40.改进工作作风,严肃改革纪律,把握推进节奏,创新方式方法,克服形式主义、文牍主义和急功近利思想。